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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接亲都是在晚上?
为什么今天都是在晚上?
十里风俗不相同,我们陕西这边都是早上在新郎家,吃完早点,大概就早上8点多钟接新娘,中午12点就在亲朋好友的见证下举行婚礼,吃完酒席,大家就回家了,江苏扬州那边,晚上6:00,把新娘子接回家,据说在很早以前,渔民早上出海,晚上收工回来,接新娘子成亲
古代「三妻四妾」具体是什么意思?什么样的人可以纳妾呢?
所谓“三妻四妾”是中国古代的一种婚姻制度,这是一种毫无人性可言、残忍无情的制度。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这种制度把阶级的观念引入了家庭和床帷之间,强行把温情脉脉的一家人分为压迫和被压迫的两类。由于姬妾不能算做合法的配偶,所以中国古代真正实行的是“一夫一妻多妾制”。
这种婚姻制度中,三妻,指的是:一发妻、二平妻;四妾,指的是四偏妾。按照中国古代宗法礼制,发妻持家,平妻辅佐,偏妾则是尽心服侍夫君和三房夫人,这种婚姻完全是男权社会的产物,男人可以在完成传宗接代的同时,尽享齐人之福,尽显男尊女卑。而女人只能依附于男人生存,加剧了男女的等级分化,于是就出现了男***妾成群,女人只能从一而终。
其次,妾在家庭生活中,虽然承担生儿育女的职责,但却享受不到“妻”的待遇。按照宗法礼制和纲常***,“妻”是明媒正娶,社会地位较高、家庭出身较好,娶妻送到岳家的财物都被称为“聘礼”;而“妾”只能称为纳,而为妾的女子一般也来自社会地位较低,卑贱低下的家庭,给予的财物,也被称为“买妾之资”。所以在家庭生活中,妻的地位明显高于妾,妾相当于佣人或丫鬟,处于被压迫的位置。可见,“三妻四妾”这种婚姻制度,凸显父权社会,男女地位的不平等,集中表现为对妇女的压迫和剥削。
据《春秋公羊传·庄公十九年》记载:“诸侯娶一国,则二国往媵之,以侄、娣从。侄者何?兄之子也;娣者何?弟也。诸侯一聘九女。”这就是“诸侯一娶九女”的出处,可见,纳妾是帝王将相和诸侯贵族的特权,普通百姓想都不要想,而且历朝历代都对纳妾的数量做了规定,例如唐朝《六典》记载:亲王纳妾十二人,郡王和一品官十人,二品官八人,三品官六人,四品官四人,五品官三人。
“三妻四妾”最早来源于明朝***《***》,“至如三妻四妾,买笑追欢得,又当别论”。在清朝李渔创作的戏剧《风筝误》中也提及此词。自此,三妻四妾一词开始为人熟知并使用。由此可见,三妻四妾一说是明清时期后起的,并非古来就有的说法。至于三妻与四妾的具体所指却并不明晰。
1、三妻包括嫡妻、偏妻、下妻,但是偏妻与下妻却徒有“妻”之虚名。
◆按照中国古代的婚姻制度,一般是一夫一妻多妾。所谓的嫡妻,乃是男子明媒正娶的首任妻子,也可称为正妻。嫡妻地位最高,一般只有一位。只有在同宗兄弟绝嗣,兄弟中有人将自己独子过继给他时,独子可以娶两位嫡妻,以求延续双方香火。至于偏妻与下妻,虽然有“妻”之称,实则为妾。在民间的俗语中,偏妻也被称为下堂妾。 而清代俞正燮的《癸巳类稿》中直言下妻曰妾。
2、至于四妾的说法更是众说纷纭,流传最广的乃是陪嫁丫环一说。
◆在春秋战国时期,主人出嫁时,一般会有贴身侍女或是宗族姐妹随嫁。这些随嫁的女人便被称为媵妾。直到封建社会后期,这种陪嫁的习俗仍然存在。男人娶三妻时,会将三妻的陪嫁丫环纳为妾,还有一妾则是父母所赐。这种说法看似合情合理,其实也有可疑之处。贴身丫环未必会被纳妾,而且男人的妾室也未必止于四人。
3、三妻四妾一说更像是一种虚指,中国古人以数字表虚指的用法由来已久。
◆在成语中,以少数虚指多数的用法不计其数。除此之外,由于古人喜阳,指阳的奇数被用的次数更多。比如在司马迁的《报任安书》中就有九牛一毛的用法,其中的九也只是表示数量多而已。在诗词中,用数字虚指的用法也不少,比如后宫佳丽三千人。由此来看,三妻四妾是虚指用法的说法更为准确。
至于什么人可以纳妾?
◆基本上老百姓是不行的,古代是严格的封建等级制度,贵族阶级可以纳妾,各朝各代不一样。
◆汉代王爷最多八人,唐代王爷最多十二人,明朝王爷只能一妻二妾,官员按级别不等,普通老百姓一般不允许纳妾,除非年纪大了没孩子,如明律中,对40岁以上没孩子的男子可以纳妾一人,古代是封建农业社会,有钱没权也是纳不了妾的,而且商人在古代地位极低,基本没有纳妾资格。妾的地位虽低,但也是有合法地位的,有钱人可以养没名分的小老婆,但纳妾却不容易。
◆给人古代好像能随便纳妾感觉的是在权清末民国时期,那时候社会极度混乱,***对地方掌握度非常低,地方上有些地主根本就不向***报备纳妾就私自纳妾的情况严重,才让很多人觉得古代能随便纳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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