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冥婚新娘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冥婚新娘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相约不嫁,联袂而死的自梳女,只能和死人结婚,是女性的悲歌吗?

相约不嫁,联袂而死的自梳女,只能和死人结婚,是女性的悲歌吗?

《自梳女》是香港翡翠台在1990年播出的一部十集电视剧,剧集不长,但演员阵容还是比较强大的,主演有陈秀雯、罗嘉良、邵美琪、黄爱珊、许志安、潘芳芳等人。这部剧在剧情方面除了关注自梳女这个群体之外,本身并没有太出彩的地方,大致介绍一下就是:

故事大致发生在清末民初这段时间因为剧集中并没有很清晰的交代,这是笔者通过服饰等要素推断的。在广东顺德的一个小镇子里,故事的女主角在顺德龙江镇长大的丝场女工叶素娟由于目睹姊妹婚姻不幸,决定梳起不嫁。她的好友玉芳及柳英只好尊重其选择。故事也就围绕着这三个女人各自的爱恨纠葛展开了。故事最终的结局比较戏剧性:女主角素娟被男主的真情打动决定放弃自梳,玉芳有一段普通的婚姻但并不幸福,而柳英与相爱的男人私奔遇上暴雨,男人遇难后选择了自梳不嫁。

冥婚新娘妆,冥婚妆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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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秀雯饰演的叶素娟

故事本身并没有太多离奇,符合港剧一贯的将各种题材统一写成“爱情”的套路。但其中关于自梳女这个群体,以及相关的一些习俗和细节的再现意外的做得不错,多少改变了笔者对港剧“历史感”粗糙的刻板印象。这也可能是故事的舞台广州顺德离香港比较近的原因吧。那么到底什么是“自梳”,这个习俗是怎么来的呢?正好笔者最近对这个问题有所关注,所以结合影片多说几句。

自梳习俗的来源,大概可以追溯到清朝前期。如乾隆年间的《番禺县志》记载:“其俗尚矜,往往厉奇节至于过中。国朝百年来,番禺一邑其所称贞女者志不绝书,而其甚者相约不嫁,联袂而死。”“相约不嫁,联袂而死”实际上已经具备了后世“自梳女”不婚的实质,只是还没有形成后世的仪式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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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中所展现的那种在几个姐妹的见证下,完成自梳的比较规范的仪式,大概形成于清末民国时期。建国后有学者研究过当时“自梳”的仪式形态:

为了避过家庭的耳目,梳起仪式的筹备,多在自梳女及不落家妇女聚居的姑婆屋内进行。梳起时所需的物品如:新衣、新鞋、新袜、梳子、红头绳、镜妆及祭品:烧肉、鸡、红包、***、生果、线香、宝烛、茶酒等,亦由姑婆屋内的姐妹协助暗地里陆续备办。梳起的前夕,例必在姑婆屋内住宿,以香汤沐浴后,即召齐志同道合的姐妹聚谈,互相鼓励。至晨光曦微即趁路上未有行人,联同前往附近的神庙举行梳起仪式。梳起的女子到神庙后,即在观音菩萨座前摆开携去的衣物和祭品,点起香烛,向神像三跪九叩。矢誓决心梳起,永不婚嫁。然后由事先约定的已梳起的妇女为她拆开原梳的辫子,改梳为云髻。接着即将身上穿的衣服脱下,换上新衣。这个梳起的女子再向观音菩萨叩拜后,即与同往的姊妹互拜、道贺。仪式至此便算结束。[1]

在《自梳女》这部电视剧中,七巧节之夜,素娟、柳英与及银、仙、索、群四姑婆齐集於王玉芳家拜七姐,素娟亦同时决定宣布梳起不嫁。这一段情节比较完整的再现了这一自梳仪式的过程,在香港电视剧中属于比较少见的对历史细节高度还原的剧目,值得赞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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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以来,男婚女嫁乃天经地义之事,为什么有甘愿成孤单一生的「自梳女」呢?

自梳女是指选择不婚,而自行将长发梳成发髻(通常已婚妇女的发式)独身终老,存在于珠三角地区的特殊女性群体,也称妈姐或姑婆。自梳女自梳后,便自立于社会,可以走出深闺,出外耕作、经商或打工。

早期的自梳女多是畏于封建礼教下婚姻的不幸,而矢志不嫁的恐婚女性。在封建社会最初自愿不嫁的自梳女,与今"恐婚族"又大不同的。女性因经济上的依附关系,而不得不尊从封建礼教压迫,毫无社会地位。男尊女卑的旧俗环境里,女性生活在"夫权"的阴影下忍气吞声过活。倘遇人不淑又无力摆脱婚姻,受虐至死的悲剧并不鲜见。

古诗说:"为人莫作妇人身,百年苦乐由他人。"在"自梳”流行的顺德有这样的歌谣:"鸡公仔,尾弯弯,做人新抱(媳妇)甚艰难,早早起身都话晚,眼泪未干入下间(厨房)。"

由此可见旧社会妇女婚姻中的地位卑下,根本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所以才有不惜以"自梳"这种极端方式来反抗的女性。

经济决定上层建筑,自梳女通过实现了经济独立,不愿再作人妇受苦。成为自梳女后,平日可继续居住母家,***桑缫丝绣花作工以自食其力。

她们偶有闲时与众妹妹相聚,平时则互助扶持,到老或病重时,绝不能在自家死去,常移居与姐妹积蓄所购房屋内到去世。不少人后悔没结婚,晚景凄凉,有膝下空空之憾。

明代晚期广东浙江一带,由于蚕丝业的发展,为女性提供了独立谋生的机会,自梳的习俗竟延续了三百余年,在上世纪30年代以后,由于战乱和女性权利地位的提高而浙消失。

其二,自梳女即便有结婚的愿望,却不愿因结婚失去经济收入,丧失独立性。实际上广东及珠三角地方,由于蚕丝业发达,资本主义萌芽状态的手工场繁盛,缫丝绣工需要大量女工。而这些女工由于有了比较固定的收入,其家庭也因之经济条件得以改善,她们在娘家的地位也得以提高。

由于她们通常将收入支助家庭,享有"姑婆”"姑太"之尊和家庭事务的发言权。如同当今追求事业成功的女性,害怕因结婚生子而失去发展机会成为不婚族。由于她们结婚意味着失去收入,自梳通常会受到娘家人的支持。

其三,则是由于工作辛苦圈子较小,女工聚集的地方和异性接触少没有遇到合适的对象。

20世纪以来,在广州与珠江三角洲一带,有一个颇为引人注目、独特的女性群体,这就是自梳女。

自梳女也称妈姐或姑婆,顾名思义就是给自己梳头的女子,因为过去的未婚女子都梳着一条长辫子挂在背后,结婚时,由母亲或女长辈替其把辫子挽成一团紧贴在脑后勺,称为髻,在公共场合显示已经成为***。

而自梳女这个群体,自己将辫子挽成发髻,表示自己把自己嫁出去了,不再嫁给男人,独身终老。

之所以自梳女不愿意嫁人,选择独身,很大原因是当时的女性地位低,她们看到一些姐妹出嫁后,在婆家受气,地位低微,有的还会受到丈夫虐待,因此对婚姻充满了恐惧,情愿终身不嫁,一辈子当自梳女。

自梳女产生于清朝后期,终身不嫁,的确需要一份自食其力的意志力,可能很多人好奇她们怎么养得起自己,其实自梳女大多能自己养活自己。

《顺德县志》记载:1919年,顺德陈村的缫丝女工一天的工钱是白银七角,连续工作15天就奖励三天工钱。而当时一个人一天有一角钱生活费就已足够。

可见当时因为顺德蚕丝业发达,许多女工收入可观,经济独立,她们早出晚归,披星戴月,完全可以依靠自己的双手做工来养活自己,每天“有工做”,有饭吃,不仅有安稳的物质基础,还有自主选择生活方式的自由。

而且到了民国,自梳女虽然很多不从事蚕丝业,她们同样给别人家做女佣,做钟点工,甚至有的宁愿远涉重洋去东南亚或者欧美大陆谋生,也不愿意成为家族亲人的负担,和几个姐妹们一起合租在外面租房子或者买一间房子,互相取暖度过余生。

按照旧时的风俗,自梳女是不能在娘家百年归老的,有些自梳女名义上嫁给一个早已死去的男人,叫做“嫁鬼”或“嫁神主”,身后事需要在男方家办理,死后由男方家人拜祭,死后灵牌放在夫家,这样的话不至于“孤魂无主”。

自梳女自己嫁给自己,也不愿意嫁给男人,她们用如此极端的方式来反抗命运,可以想见封建社会的女性地位是怎样的卑微。

自梳女是中国独特又神秘流传的一份文化。关于自梳女,只能和死人结婚,是女性的悲歌吗?下面我们就聊聊这个问题。

自梳女,也被叫做,不知道大家看过《妈祖》没有,里面讲了好多女子发型样式,而且妈祖也说过自己终身不嫁,刚好和自梳女盘头的习俗结合在一起,这么看来,还真是这样。古代对女子要求都很严格,很多女子即使嫁了出去,在丈夫家地位依旧很低,所以一部分女子就选择找“女伴”这样也能理解,毕竟两个女子在一起,谁也不会再看不起谁,大家地位都一样,心里也舒坦。随着社会的发展女子的地位也在一步步提高,但是最终的结果一定是要被废除的。

正因为这样,被世人看成另类,没有同情,没有爱情,她们***用最极端的方式去表达女性的反抗和控诉,表达了对封建时代的对抗与攻击,也是对中国封建时代的一种讽刺。

在古代,民以食为天,所以男子的的地位自然就高,可是随着科技的进步,女子也可以挣钱养家,这地位也就慢慢提升起来了,现在很多女子挣钱养家的能力甚至比男子都强。在科技的冲击之下,女子可以在机械化的工厂从事工作对男子的依赖也没那么大了,所以在今天很多女性甚至依旧会选择自己的“女伴”,而不是找一个丈夫。

不过一些女性在未婚的情况下,自已还是会将辫子梳成发髻,表示终身不嫁,自此正式成为自梳女,终生不得反悔。一个女人能选择如此之做法,是对生活丧失了所有的信心以及希望。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冥婚新娘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冥婚新娘妆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